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典当行难挑地产融资的大梁
 房地产网 http://www.zfjrw.com
 2005年4月18日
  【本报讯】 银行紧缩银根,让不少中小房地产商把相对便捷的房产典当视为“救命稻草”,但业内人士提醒房产商,房产典当限制较多、成本过高,不能把房产典当作为融资主渠道。

  房产典当限制多

  记者走访发现,关于房产典当的限制不少。首先,该房必须是典当人有权处置、能保存并可以转让的。如果是被法院依法查封、扣押或采取其他保全措施的房产,典当行是绝对不会接受的。另外,企业性质的典当还应提交经营执照,当事人的产权证明。典当房产能够得到的当金一般为二次流通价的50%—80%,通常低于50%。

  另外,当金并非越高越好,典当行的收费标准完全由国家统一规定,典当企业无权定价。典当费用为综合费加利息,一个月5%,两个月就是10%,所以当期不宜过长。

  其三,如果因企业的原因过期赎当,典当行一般会加收典当当金0.5%的服务费,5天后如仍未清偿当金,回赎质物,则视为绝当,典当行对绝当房产就可依法拍卖。

  利润低风险高

  典当行如此谨慎也是事出有因。“虽然房产的价值动辄几十万元、上百万元,但房产典当的利润是最低的。”融信典当行的曲先生告诉记者,“根据规定,质押典当的月服务费率一般不能超过当金的45‰,房产抵押典当则不允许超过30‰。”

  在经营中还可能遇到各种风险。曲先生说,对典当行来说,最直接的风险就是典当人逾期不赎造成绝当,公开拍卖经常是得不偿失;再就是典当人带来抵押的房产需要价格评估,一旦评估不当,就会给典当行造成不小的风险。典当行还可能遇到诈骗一类的情况,比如个别典当人将原有的房产证等相关证件虚假挂失,然后再领新证,却依然拿原来的无效证件典当。

  典当融资成本高于贷款

  近年来,银行对房地产开发商贷款采取了紧缩政策,不少中小房地产商对房产典当寄予厚望。但一位参与过地产典当的地产企业老板表示:“典当不会成为房地产公司融资的主渠道。”业内人士估计,目前辽宁典当行业资金量最多不会超过30亿,而且这些资金除房地产典当业务外,还包括其他类型的典当业务,因此典当对房地产融资不可能起到人们期望起到的作用。

  房产典当无法成为房地产公司融资主渠道的另一个原因则是,相比银行贷款而言,典当融资成本要高很多。据辽宁社科院财政金融研究所张国俊介绍,目前对房地产典当仅收取月综合费率,房地产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27‰,但与银行利息相比还是较高。以个人贷款上调后5年贷款期的下限年利率5.51%计算,如果以贷款100万元为例,一年下来总利息为5.51万元,而典当总费用为27‰×12×100万元=32.4万元,两者相差6倍以上。

 来源:时代商报 记者魏晓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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